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时间:2003-06-17 22:50

     (华强电子世界网讯) 日前,国税总局发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股权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并购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如符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税法及其有关规定所制定的各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通知同时明确,外国投资者按照《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并购境内企业股东的股权,使境内企业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凡变更设立企业的外国投资者的股权比例超过25%的,可以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所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缴纳各项税收。
    
      国税总局明确,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
    

(编辑 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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