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空间消防设施解读之应急疏散照明
来源:慧聪消防网 作者:--- 时间:2011-05-26 00:00
应急照明是在正常照明系统因电源发生故障,不再提供正常照明的情况下,供人员疏散、保障安全或继续工作的照明。应急照明不同于普通照明,它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三种。 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时,为使人员能容易而准确无误地找到建筑物出口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通常在下列场所应设疏散照明:(1)人员众多、密集的公共建筑。如大礼堂、大会议室、剧院、电影院、文化宫、体育场馆、大型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大中型商场、大型候车厅、候机楼及大型医院等。(2)大中型旅馆、大型餐厅等建筑。(3)高层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4)人员众多的地下建筑。如地铁车站、地下旅馆、地下商场、地下娱乐场所等及大面积无天然采光的建筑。(5)特别重要的、人员众多的大型工业厂房。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人员密集且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室应设火灾事故照明;地下商店内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地下商店的疏散走道和其它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面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编辑:向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