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会品牌”易倒不易造

来源:华强电子网 作者:—— 时间:2013-06-21 06:51

      红会组织接连出现资金去向不明,善款遭扣,挪为私利等腹黑事件,恐怕多少和红会高管以及体制有关。红会旗下的“私生子”我们知道的就有一通明堂(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心动中基传媒、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等。

  红会黑幕事件持续发酵,致使红会组织陷入困境

  事件一:2011年新浪微博上一个名叫“郭美美Baby”,这个自称“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拿名包”的20岁女孩,其认证身份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后来继而爆出她是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的女儿!男友是中红博爱公司前董事王军。

  事件二:2012年末媒体又曝出“成都红会汶川地震募款箱多年未取,箱内捐款发霉”。

  事件三:2013年4月20日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市民将爱心转“投”民间红色慈善组织——壹基金。然不久后再爆壹基金2007年成立时,是挂靠在中国红十字会下的,直到2010年底,壹基金才在深圳市民政局注册,拥有了独立从事公募活动的法律资格。根据壹基金的英文官网Donation页面,他们收到的钱是要打入红十字会账户的。

  解铃还需系铃“人”,红会需自救

  红会组织要重塑形象,找回曾经的权威和公信力。就必须得从以下四方面入手:

  首先,必须将信息、财务、支出公开。信息公开包括将红会组织所有人员职务信息公开,公开主要职务人员的官方微博及信箱。财务包括将红会每次灾情收到的善款笔数和金额公开,每年的财务报表公开。支出公开包括公开用于灾区建设和援助的款项数目,甚至员工的基本工资。

  其次,内部体制改革。可以建立类似三权分立的管理体制,使得红会内部的资金管理和使用趋于合理完善。并对在红会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职业道德素养培训,保证红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的清廉。

  第三,授予公众监督权。2012年成立社会监督委员会,经证实与中国红会没有隶属关系,委员们是来自法律、财务、医学、传播、社会管理、救援等多领域的专业人士,以志愿者的身份开展对红会的监督。类似这样授予绝对开放的监督权,并定期召开审核会议,媒体问答会,公开公布近期慈善款项的去向和红会内部动态。

  最后,严肃重审郭美美事件。郭美美事件是红会被拉下“神坛”的导火索,且整个事件至今没有结案,相关人员既没有被处分也没有被清白,中国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新闻发言人王永表示5月下旬重新调查该事件,希望能尽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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