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中国太阳能玻璃出口商征收42.1%反倾销税

来源:solarF阳光网 作者:—— 时间:2013-11-29 09:00

         据国外媒体报道,欧盟将对进口自中国的太阳能玻璃征收高达42.1%的反倾销关税,以遏制对欧洲制造商构成的进口竞争,再次凸显了中欧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紧张关系。

        遭遇关税惩罚的中国出口商包括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和信义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公司,这些企业被指控以低于成本价在欧盟销售太阳能玻璃。该种玻璃用于生产太阳能电池板,而后者自身就是影响中国的两项贸易调查的焦点所在。

       今天,28国欧盟贸易主管机构欧盟委员会在官方文报中表示,由于来自中国的倾销进口产品,欧盟生产商遭受“实质损害”。该项关税自公告宣布之日(11月27日)起生效,期限为半年,也可能延长5年。

        太阳能玻璃是一种主要用于太阳能板的特种玻璃和关键部件,同时也是生产其他许多太阳能产品的重要部件。欧盟公告称,欧盟太阳能玻璃市场价值至少2亿欧元,该调查是应欧洲太阳能玻璃制造企业协会的申诉发起的,该协会代表了占欧盟太阳能玻璃产量超过1/4的生产商。

      欧委会在公文中表示,2012年中国出口商所占欧盟太阳能玻璃市场份额已经从2009年的6.2%增长至28.8%。临时反倾销关税从17.1%到42.1%不等,视出口商而定。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面临最高税率,而信义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公司则被征收39.3%的惩罚性关税。

      按照欧盟委员会的提议,欧盟政府必须在六个月内决定是否将临时反倾销关税转变为长达5年的“确定”关税。

       欧委会分别于去年9月和11月启动对欧盟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及中国企业对欧盟出口金额高达210亿欧元,被业内人士称为欧盟历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双反”案件。今年8月,欧盟委员会与中国达成协议,对出口至欧盟的中国太阳能电池板设定最低价格和总量限制,直至2015年底。

附:

信义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公司 39.3%

浙江和合光伏玻璃技术有限公司 32.3%

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 42.1%

福莱特光伏玻璃集团有限公司 42.1%

上海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 42.1%

河南裕华光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7.1%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38.4%

河南思可达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8.4%

中航三鑫太阳能光电玻璃有限公司 38.4%

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   38.4%

无锡海达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38.4%

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 38.4%

皮尔金顿太阳能(太仓)有限公司 38.4%

淄博金星玻璃有限公司  38.4%

诺万特克玻璃有限公司 38.4%

其他所有公司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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