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诉索尼 企业版的“蚂蚁绊大象”?
来源:通信世界 作者: 时间:2004-10-21 17:19
(华强电子世界网讯) 一只蚂蚁在路上看见一头大象,蚂蚁钻进土里,只有一只腿露在外面。 兔子看见不解的问:"为什么把腿露在外面?" 蚂蚁说:"嘘!别出声,老子绊他龟儿子一跤!"
因为一个小小的闪存,朗科在打完华旗后,现在将枪口对准了业界大鳄日本索尼(SONY)公司,理由是索尼侵犯了其闪存盘发明专利权。朗科的诉讼要求是索尼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同时索赔人民币1000万元。
这是一个企业版的"蚂蚁绊大象"的故事。
蚂蚁之于大象,蚂蚁腿之于大象腿,两者的相差让人们在听完蚂蚁绊大象的笑话后,只是哈哈一笑。但凡事都不是绝对的,蚂蚁不是没有可能绊倒大象,关键在于蚂蚁选择什么样的时机,采用什么方式,并且出于什么样的目的。
所以说,朗科状告索尼,虽然许多人认为有点悬,因为索尼不是华旗,但是正如蚂蚁不见得就绊不倒大象,朗科不见得就告不倒索尼。
朗科现在要"绊"索尼,因为从时机上看成熟了,从方式上看有把握,从目的上看又可以达到一石二鸟之效果。
在2002年9月16日,朗科公司曾以该专利权受到侵犯为由状告北京宏基讯息有限公司(台湾)、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代工厂等5家厂商,当时此事曾在业界闹得沸沸扬扬。后来宏基主动退出闪存盘的生产,而华旗公司及其代工厂富光辉则在2004年6月1日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败诉,被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闪存盘,并累计向朗科公司赔偿100万元经济损失。在"国内战争"取得初步胜利的情况下,攘外就成了必然。挟华旗官司的胜诉状告索尼,从时机上说,现在正是时候。此外,现在在移动存储市场上打击索尼也正是时候,迟一步的话,朗科就有被索尼吃掉的危险。索尼公司一直是软盘软驱领域的霸主,而朗科自1999年发明闪存盘以来,就一直以"软盘软驱终结者"的面目出现。由于闪存盘使用方便,取代软盘已是大势所趋。目前,全球闪存盘产业总规模约数十亿元,而索尼公司急于在移动存储领域重拾昔日辉煌,就必须在即将成为PC标准配置的闪存盘领域奋起直追。所以此次诉讼的实质是朗科公司与索尼公司在移动存储行业的霸主之争。
这个被称为"国际巨头在华专利侵权第一案"的诉讼案,朗科祭出的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大旗。朗科口口声声称"有大量证据"表明,在没有得到朗科公司许可的情况下,索尼公司生产的USB移动存储产品涉嫌抄袭了朗科公司ZL99117225.6号专利技术和其它专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一直是国际巨头打击中国企业的不二选择,现在中国企业反过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相信索尼这样的国际巨头也奈何不得。到目前为止,索尼一直沉默也许就是这个原因。所以说,朗科在"绊"倒索尼的方式上可谓是一刀见血。
此外,不管这次官司的成败,对于朗科这样的小企业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赢了,朗科就可以向索尼成功收取专利使用费,左右移动存储行业国际标准的走向。输了,也就是丢掉国外的一大块市场,但朗科不至于死掉,因为它本身在国外的市场就没有多大。况且,向索尼这样的巨头挑战,本身就是对自身的一个很好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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