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杀手不太远 “光污染”随处可见
关于光污染的范畴
光污染问题最早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提出。国际天文界首先提出了光污染,他们认为光污染是城市室外照明使天空发亮造成对天文观测的负面的影响。后来英美等国称之为“干扰光”,在日本则称为“光害”。继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等污染之后的一种新的环境污染源。光污染主要包括白亮污染、人工白昼污染和彩光污染。光污染正在威胁着人们的健康,现在有些豪华的歌舞厅装有激光装置。据有关卫生部门对数十个歌舞厅激光设备所做的调查和测定表明,绝大多数歌舞厅的激光辐射压已超过极限值。这种高密集的热性光束通过眼睛晶状体再集中于视网膜时,其聚光点的温度可达到摄氏70度,这对眼睛和脑神经十分有害。它不但可导致人的视力受损,还会使人出现头痛头晕、出冷汗、神经衰弱、失眠等大脑中枢神经系统的病症。
又有科学家最新研究表明,彩光污染不仅有损人的生理功能,而且对人的心理也有影响。“光谱光色度效应”测定显示,如以白色光的心理影响为100,则蓝色光为152,紫色光为155,红色光为158,黑色光最高,为187。要是人们长期处在彩光灯的照射下,其心理积累效应,也会不同程度地引起倦怠无力、头晕、性欲减退、阳痿、月经不调、神经衰弱等身心方面的病症。
细数光污染的危害
华灯初上,城市夜景绚丽多彩,霓虹闪烁。然而夜景灯在使城市变美的同时也给都市人的生活带来了一些不利影响。城市上空不见了星辰,刺眼的灯光让人紧张,人工白昼使人难以入睡。
城市建设和环境专家提醒说,城市亮起来的同时就伴随着光污染,而“只追求亮,越亮越好”的做法更是会带来难以预计的危害。其表现为:“光杀手”走进室内装修;“人造视环境”导致近视高发;室内灯光五颜六色危害大;光污染对眼睛的危害;婴幼儿灯下睡眠不适宜等等。
其直接危害有两条:一是伤害眼睛。瞬间的强光照射会使人出现短暂的失明现象,普通的光污染也可能对人眼的角膜和虹膜造成损伤。二是扰乱生物钟。即使我们在睡觉的时候,路灯和安全灯还会照得黑夜亮如白昼,人们生理节奏将会因此而打乱,造成各种疾病,长期在不协调的光辐射下生活或工作的人们,出现头晕目眩、失眠、心悸、神经衰弱等不良症状的比例较高。
如何远离光污染危害
人们必须增强防治光污染的意识,以更好地进行自我保护,及时采取各种措施,着手制订防治光污染的标准和规范,以尽可能防止光污染危害人们的健康。当务之急必须注意以下几点:避免长期处于光污染的工作环境中;高危人群应该定期去医院眼科检查以及时发现病情;外出郊游时应戴上遮阳镜;青年人应尽量少去歌厅、舞厅等。
在国外,对于光污染问题的解决,行动上要比我们早得多,但是收费的概念,据我所知却是中国首创。可实行收费以后,光污染的现状能够得到改善吗?若能,那是功德无量,公众也必将鼎力支持。不过让人担心的是:光污染收费会不会落入一个“谁出钱谁排放,多出钱多排放”的怪圈,并且这些钱会不会异化成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费用。这样的话,城市的光污染现状非但不能得以改善,甚至将成为排放者与政府交易的商品,受害的却依然是广大市民。
防治光污染需立法规范 美国研究机构的一份调查显示,夜晚华灯造成的光污染已使世界上1/5的人对银河系视而不见。研究表明,光污染可对人眼的角膜和虹膜造成伤害,抑制视网膜感光细胞功能的发挥,从而引起视疲劳和视力下降。 一些国家已纷纷立法防治光污染。如新加坡立法规定建筑外墙面积的90%必须使用环保材料。然而,光污染在我国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一些地方还沉迷于“火树银花不夜天”的灯海美景,大量建设“亮灯工程”,使光污染的影响更趋严重。
目前,国内一些城市也开始重视光污染问题。早在2004年,上海市就制定了限定灯光污染的地方标准———《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江西省公布的《环境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规定:“城市建成区应当严格控制建筑物外墙采用反光材料。建筑物外墙采用反光材料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今年4月,广州开始酝酿试点开征光污染排污费。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质监局获悉,北京首部《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地方标准将于12月1日起实施。为了通过科学合理的照明来保证城市功能的正常运行和城市环境的美观,同时又避免照明的负面效应影响居民工作和生活环境,本市专门制定了这部标准。夜景照明、广告灯光等室外照明,今后将一律不得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一些专家认为,治理光污染,首先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光污染与水污染、大气污染等一样,都严重影响人们的人居环境和身体健康。其次,对光污染要进行立法,明确污染标准,追究污染责任。另外,在城市的规划和管理中,政府有关部门要合理使用光源,防范“亮灯工程”成为污染工程。居民个人也不可滥用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