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LED 灯具ENERGY STAR®能源之星计划解读

来源:高工LED综合报道 作者:--- 时间:2012-02-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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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工LED综合报道】

ENERGY STAR® 标志是由美国环保署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EPA) 和能源部 (Department of Energy, DOE)共同创建,旨在保证所列管产品的能效符合法规要求。针对现今市场的观察与对未来的展望,EPA 和 DOE 正积极推动 ENERGY STAR® 计划的强化措施,包括自2011年1月1日起,要求所有由制造商提出参与ENERGY STAR®计划的全新产品,必须通过EPA认可的认证机构(EPA-recognized CB)审核,并根据特定条件完成认可测试(Qualification Testing),才能使用能源之星标志。

除了能效规范的符合性,针对 LED 灯具,其必须同时满足相对应的安全要求才可进入美国市场。

美国ENERGY STAR® 申请流程 (流程的生效日期:2011 年 1 月 1 日)
 

 


ENERGY STAR® 照明产品标准的近期发展

美国能源之星的发展历程,从光源种类可分为LED光源和传统光源LED光源的照明产品包括LED灯泡和LED灯具,传统光源的照明产品包括使用白炽灯,HID灯,荧光灯灯具和紧凑型荧光灯泡。


目前ENERGY STAR® 照明产品标准正在进行整合工作。现行灯具类产品规范共有4本:灯具、一体式 LED灯泡,以及紧凑型节能灯和装饰灯串。这些规范分别由美国EPA 和 DOE制定,但因存在了要求不统一,涵盖产品少等缺点,长期以来无法全力满足业界需要。

签于此,现阶段标准将计划整合为三大部份:灯具、家用(替换型)灯泡以及装饰灯串。


具体简单描述如下:

• 紧凑型荧光灯泡CFL V4.2, 生效时间为2008年12月2日。
• LED灯泡Integral LED Lamps V1.4, 生效时间为2010年8月31日。
• 灯泡产品(针对LED灯泡,和紧凑型荧光灯泡)Lamps V1.0 也正在讨论当中。 预计会在2012年中发布。此标准将会取缔上面CFL V4.2及Integral LED Lamps V1.4,合并成最新的Lamps V1.0。
• 灯具产品(针对LED灯具和使用传统光源灯具)Luminaires V1.0, 生效时间为2011年10月1日。但是V1.0在生效前,在2011年7月1日就被Luminaires V1.1取缔。Luminaires V1.1将会在2012年4月1日生效。
• 装饰灯串(Decorative Light Strings) V1.5也在更新当中, 为了会取缔V1.4标准。

所以按照以上发展趋势,照明产品的能源之星要求经过整合归类将会分为灯具 (Luminaires)和灯泡(Lamps)两套要求。加上装饰灯串共3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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