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川委厅〔2011〕24号)精神,现将我市评选第六届“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候选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主题
汇聚杰出创新人才,建设西部人才高地。
二、评选名额
全省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评选表彰10人,每人奖励人民币10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我市可推荐候选人4名。
三、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科学性、开放性、社会化的评选方法,组织和动员社会广泛参与。
(二)坚持科学人才观,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以创新能力和创新业绩论人才。
(三)突出自主创新导向,通过创新实践发现人才、评价人才、激励人才。
(四)注重向重点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倾斜、向中青年优秀人才倾斜、向科研和生产经营一线倾斜。
四、评选时间
2011年8月至9月底。
第一阶段(8月初至8月30日):候选人推荐。
第二阶段(8月30日至9月28日):评审、公示“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候选人。
第三阶段(9月29日):向省评选办报送推荐材料。
五、推荐对象和条件
(一)推荐对象。以自己的创新智慧和创造性劳动为雅安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特别是为推进“三个加快”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前五届“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获得者和曾获“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人员不再参加评选;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不参加评选。
(二)推荐条件。凡在雅长期工作和服务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1.热爱祖国、热爱四川,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求实创新、团结协作的科学精神。
2.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理论创新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产生重大效益、具有重大影响。
其中,“技术创新”主要指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填补国内空白的关键性、突破性技术成果,并转化应用于经济、国防建设,效益明显;“管理创新”主要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通过经营管理理念、模式和制度的系统性创新,成功带领单位实现突破性、跨越式发展,且其创造的管理模式获业界广泛认可或高度评价,具有学习借鉴或推广应用价值;“理论创新”主要指针对我国、我省改革发展中的理论热点、社会焦点和实践难点,研究提出重大原创性、创新性理论成果,并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领域得到应用,产生明显效益。
3.推荐对象以中青年为主(不超过60周岁),推荐领域以“3+1”重点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创新业绩以近5年为主。
六、推荐方式
推荐方式有:组织推荐、“获奖者”举荐和个人自荐。
(一)组织推荐。按属地管理或人事管理权限归口推荐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