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惠政策
来源: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 作者:--- 时间:2011-08-17 00:00
一、简介 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6年3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江南水乡城市---常州市南翼,西临滆湖,北依常州科教城,与沪宁高速、锡宜高速、312国道、京杭大运河、沪宁铁路、新长铁路等交通干线紧密相连,沿江高速、常泰高速穿区而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捷。目前总规划面积105平方公里,分为南北两区。 武进高新区坚持走“高科技、外向型、可持续”的园区开发之路,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截至2008年底,已累计实现业务总收入2352亿元,工业销售1418亿元,GDP424亿元,财政收入76亿元,一般预算收入44亿元,合同利用外资14.2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7.7亿美元,自营出口45亿美元。高新区先后荣获“江苏省先进开发园区”、“江苏省开放型经济先进开发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先进集体”、“2008中国省级开发区投资环境竞争力百强第4名”、“中国省级开发区科技创新竞争力百强第5名”等荣誉称号,已经成为常州市“一体两翼”发展格局中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和对外开放平台。 园区至今已累计引进内外资工业项目超过280个,批准总投资超过260亿元,有180个项目竣工投产,完成投资120亿元。博世力士乐、曼透平、GE等6家世界500强,德国卡尔迈耶、斯泰必鲁斯,美国马丁、安费诺福洋,日本冈热、日下齿车,西班牙伊蒙妮莎、ACM,香港瑞声,法国林派克,澳大利亚威康特等数十家行业“隐形冠军”,以及远宇集团、东华集团、新瑞机械、智思机械、胜大石油设备、中弘光伏等一大批民营骨干企业均在高新区落户,为园区五大先进产业的集聚和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2008年,高新区全年实现业务总收入702亿元(连续五年每年增长100亿元),工业销售380亿元,GDP120元,工业投入58亿元,财政收入22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3.5亿元。高新区现已拥有年销售500万元以上规模企业447家,亿元以上企业60家,初步形成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和生物医药五大先进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50%。 二、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 1.增值税 (1)被认定为省级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其缴纳的增值税两年内享受本级财政留成部分的50%的奖励优惠;第三年到第五年内,以上年缴纳的增值税为基数,超基数部分享受本级财政留成部分50%的奖励优惠,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顺延两年。 2.企业所得税 (1)新进区工业企业经批准,自获利年度起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享受本级财政留成部分“两免三减半”先征后返的政策优惠。 3.营业税 建筑、安装、咨询、餐饮、物流等服务业企业所缴纳的营业税,享受本级财政留成部分10%--30%的奖励优惠。 4.个人所得税 外籍员工个人所得税三年内享受本级财政留成部分75%奖励返回。 (二)规费优惠 1.建筑规费优惠 (1)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新进区工业企业和已进区工业企业新办项目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免缴建设规费。 2.综合规费优惠 新进区企业的综合规费自经营开票之日起,实行“两免三减半”先征后返的政策优惠。 3.配套设施建设优惠 (1)红线外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由高新区负责,红线内的由企业承担。 (三)集约用地优惠 1.新批进区企业使用土地,办理一次性出让手续,用地基准价为18万元/亩。对投资规模大、投入密度强、科技
(2)商品流通企业当年入库增值税100万元以上,且不低于上年入库数的,其缴纳的增值税享受本级财政留成部分30%的奖励优惠。
(2)原区内企业(包括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期满后的企业),当年开票销售超亿元,且比上年有一定幅度增长,或年度缴纳所得税1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以上年缴纳的所得税为基数,享受超基数部分本级财政留成部分50%的奖励优惠。
(3)建筑、安装、咨询、餐饮、物流等服务业企业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享受超上年基数的本级财政留成部分的50%的奖励优惠。
(2)工业性项目投入超2000万元或开票销售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按10元/M2的标准实行一票统收。
(3)其他一般性工业企业的建设规费,按30元/M2的标准征收。
(2)自来水管网建设费,外商独资企业免缴,其他企业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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