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广播电视台第五演播室灯光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 时间:2012-03-13 00:00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就其青岛市广播电视台第五演播室灯光改造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青岛市广播电视台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内容: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五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2012年3月7日至2012年3月23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 六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2012年3月29日下午13:30-14:30(北京时间)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3月2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招标公司将于2012年3月29日下午14:30(在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公司取得联系。
联系人:叶卓锋
联系电话:85702176
传真:0532-85702176
监督举报电话:0532-85702009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00号广电中心
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06室
E-mail:chenqian_333@163、com
电话:0532-85782127
传真:0532-85780827或80615081
开户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四方区支行
账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240304140153
联系人:陈倩、陈磊
1.项目名称:第五演播室灯光改造
2.项目编号:SDSITC-01121003
3.项目内容:第五演播室灯光改造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若为代理商投标,须具有制造商或者其国内总代理为其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管理组织机构健全;
4.除由生产厂家声明保证负责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外,投标方应有售后维护队伍,随时提供迅捷服务和技术支持(开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具有三个以上200平米以上广电演播室(含LED灯具的灯光项目)集成经验(开标时,须提供相关项目合同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地点: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招标公司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
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会议室。
201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