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专利为哪般?MP3不为制人求自保
来源:华强电子世界网 作者: 时间:2003-10-22 17:07
(华强电子世界网独家报道) 本届高交会期间,记者获得了不少见识。比如,曾在某展馆见到了一家来自丹麦的数码产品公司“SUNWOODS”,正在展出其种类繁多的MP3。
养在深闺人未识
只见不大的格子间中挂满了各式各样、风格各异的MP3,其款式总体感觉与在市场上常见的那些有着明显区别。
![]() |
SUNWOODS各式各样的MP3 |
记者好奇地上前咨询,方知SUNWOODS公司的MP3设计多由丹麦方进行,中国境内的分公司多为加工生产和销售;虽说现在其中国分公司也开始了模具开发,但在风格的定位上仍然得考虑到欧洲市场偏好,因此这些MP3的外观或时尚,或粗犷,或太空感,总带有浓浓的欧洲风味。
现场工作人员热情地介绍其得意之作,可当记者举起相机欲拍照时,对方却急忙收起了一款类似太空飞船的MP3,略带歉意地说,对不起,这款外观设计正在申请专利过程中,其他的都可以拍。
不为制人求自保
记者表示理解,同时提起专利法相关条文中“若有6点不同便可不算侵权”的问题,“既然MP3的外观设计那么容易被仿冒,请问SUNWOODS为什么还要花费力气申请专利?”
SUNWOODS贾经理先是以一个苦笑回答了我的提问,然后解释,“我们申请专利并非为了‘打假\’什么的,因为我们根本没能力制约别人仿冒,也没精力去追究仿冒者。我们只求自保。”
![]() |
允许拍照的欧式新款MP3 |
原来,申请专利更多是为了保护自己,以避免比被仿冒更恶劣的遭遇:有些胆大妄为者,钻空子仿冒他人外观设计不说,竟敢抢注专利,倒打一钉靶,反咬“李逵”是“李鬼”,而自己则狸猫充太子,堂而皇之强占别人的市场和智慧成果。
模仿,分“恶意”和“非恶意”
谈到这里,就涉及到了一个“模仿界限”的问题。贾经理说,“其实适当的模仿是很正常的,”他指着挂在空中的一款MP3,“实话说,这款就是模仿清华紫光的某个MP3设计。但是,我们并没有恶意仿冒,只是借鉴了某些长处,同时保持了自有产品的风格和独立性。关键在于,把它们两个MP3放在一起,任何人第一眼看去都不会混淆。”
所以,能否保持产品的独立性,是否会与模仿对象相混淆,这是就“恶意”与“非恶意”的“方寸之间”。
其实,不仅仅是MP3,任何产品尤其是技术含量不高的产品都可能遭遇“被陷害”的风险,因此,在这个目前尚不够规范整饬、处处可能有地雷的市场里,必须要懂得合理保护自己,无论从意识上还是手段上。申请专利虽非一劳永逸之法,但至少能保证不被颠倒黑白。
(编辑 穆)
下一篇:手机降字当头 芯片何去何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