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科状告华为:低价利器卷刃法律重盾

来源:程天宇 罗会祥 作者: 时间:2003-02-08 18:53

     (华强电子世界网讯) 据新浪科技1月23日23:39消息,思科公司在美国正式起诉中国华为公司及华为的美国分公司,要求华为停止侵犯思科知识产权。
    
     思科与华为都是网络通信设备制造商,前者在全球最大,后者在中国最牛,双方对簿公堂,必有一番好戏可看。先不论谁是谁非,也不管谁胜谁负,单就原告与被告各自所处的位置,本案在全球IT业就具有足够的震撼力,理当列为"2003年IT业第一案"。
    
    

华为犯了什么法?

    
     思科状告华为,罪名有四:一、抄袭思科IOS源代码。二、抄袭思科技术文档。三、抄袭思科公司"控制线界面",这是思科IOS软件一个重要组成部件。四、侵犯思科公司在路由协议方面至少5项专利。
    
     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1月24日零点30分,新浪科技联系到华为公司新闻处主任傅军,傅军表示知晓这一诉案,已经进入法律程序,目前华为公司正和律师紧急商讨此事,不便发表过多的言论。
    
     在本案的最终结果没有公布之前,我们无法判断华为是否侵权,以及侵权的轻重程度,只能作出这样的推测:
    
     一、 思科此举不是故意炒作。无论华为在国内市场如何强大,无论华为在进军国际市场成长多快,但在思科面前,不过是小巫见大巫而已。思科此举的结果,最大的"收获"可能是帮华为在国际市场上扬名,这足以证明华为产品线对思科的威胁。这一点,思科不会不清楚。
    
     二、 思科如果没有充分证据,绝不会甘冒"反坐"的风险。有据为证:思科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法律顾问马克·尚德勒(Mark Chandler)先生明确指出,"思科从不轻易采取法律行动。但是,华为非法盗用思科知识产权,并拒绝思科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多次要求。因此,为了保护自身技术成果并维护股东利益,除了采取法律行动以外,思科已经别无选择。"
    
     作为国内通讯行业的佼佼者,华为不仅是民营企业的领军者,更是民族IT企业自强自立的典范。十余年来,借着全中国电信事业大力发展的东风,华为从一个小小的代销商步入"2002年中国电子百强"第7名,对外一直以不懈追求核心技术的自主权自居。据称,当华为公司生产人员只有200人的时候,研发人员就增加到了500人,在尚未摆脱资金困扰的情况下,每年坚持投入8000多万乃至上亿经费,用于新技术的开发,力求部分产品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傅军答新浪科技记者问也表示,华为公司在研发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一贯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同时也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
    
     令人不解的是,也不知华为是否有意,不光CLI,连产品号、文档风格、文档图标都用得跟思科产品的十分相象。因此在思科提出的后三项条款里,或多或少都很容易被人抓到把柄。知识产权是IT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砝码,也是其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命脉。目前,我们没有理由怀疑,华为的核心技术不是自己开发的,但是,如果思科起诉的四条罪状有一条成立的话,那么,华为必然因此陷于难以摆脱的困境。
    
    
思科的用心何在?

    
     思科起诉华为侵权,旨在依法制止华为继续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弥补因遭受非法侵权而造成的损失。醉翁之意不在酒。思科的真正用心很明显,意在限制华为在国际市场上的扩张。
    
     首先,华为正在成为思科的全面竞争对手。今日的华为,已非初出茅庐时的那个代销商,而今已是羽翼丰满的电信制造商。从数据通信业务与软件、宽带,到光网络、交换接入、多媒体彩信设备,从WLAN设备(无线局域网)、移动边际网等产品,到3G(第三代移动通信)、NGN(下一代网络)、OSS(运营支撑系统)等领域,华为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华为的产品线覆盖之范围,正在向思科看齐,大有成为"思科第二"之势。就连钱伯斯也不得不承认,思科下一阶段面临的竞争,将同时来自中国最大的电信制造商华为科技公司,以及其他的一些亚洲同行。
    
     其次,华为的市场份额正在与日俱增。近年来,华为的产品全面开花,2001年,以4891万美元的业绩在中国软件出口企业中名列第二。截止2002年10月,华为Quidway(r)NetEngine高端路由器已经广泛应用于运营商、金融、政府、教育、电力等数十个行业,Quidway(r)NetEngine系列产品网上运行1600余台,综合市场占有率25%,已在德国、西班牙、巴西、俄罗斯、泰国、新加坡、韩国等40多个国家应用,成为全球高端路由器的主要供应商,而且正在将触角伸向美国。正如分析人士指出,戴尔对思科的威胁主要在美国,而华为对思科的威胁,则是全面的,而且是全球性的。
    
     再次,华为的低价产品给思科造成了压力。功能相同的产品,低价总是具有一定的杀伤力,这是市场销售的一般规律。在国际市场上,华为初生牛犊不怕虎,敢与思科叫板,最有力的武器就是低价。事实上,在全球电信业极度萎缩和市场竞争更趋激烈的大环境下,华为去年进军国际市场首战告捷,正是得益于价格优势。最新数据显示,华为公司去年合同销售额达到220亿元。由于华为的进入,网络产品的价格大幅度下降。
    
     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华为与思科的竞争逐步升级,虽然双方并不处于同一个重量级,但是,在中国市场上,华为已经对思科构成了足够的威胁。在全球网络通信设备市场上,思科一直处于龙头老大的地位,如果对来势汹汹的华为掉以轻心,未来的日子怕也不太好过。
    
     对于思科来说,要从根本上击败华为,最有力的武器莫过于亮出法律重盾,足以迫使华为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
    
    
进军全球别玩火!

    
     华为2002~2005年战略目标是:2002年,建立面向全球市场的渠道体系,在国内企业网市场居于主导地位;2003~2005年,成为全球性设备主流供应商,其中,以太网交换机将扮演重要角色。
    
     思科状告华为一案,如果华为涉嫌侵权,可能会出现两种结局:
    
     其一、双方握手言和。结果是,华为付出高昂的代价,买回经思科授权的那几项技术和专利。如此,华为的生产成本将相应提高,产品的低价利器亦不复存在,从而失去与思科竞争的优势。更重要的是,华为从此将在核心技术上受制于思科。
    
     其二、以华为败诉而结束。结果是,华为赔偿其损失,涉嫌侵权的几项技术和专利不得再使用,有关侵权产品不得在美国和欧洲市场销售,从而丧失进军国际市场的最佳机遇。
    
     不管是哪一种结案方式,只要是非法侵权,华为都将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也都是华为最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尽管思科的产品在中国用户的眼里有着如下的形象:“搞垄断,东西贵的要死”,“某些思科的中方雇员、包括一些代理商,对客户也摆出一幅高高在上的样子”,“思科总是把一些所谓新技术、其实还没有标准化的东西高价推给客户”……
    
     但无论是创新能力,还是核心技术,华为目前只能望思科之项背。思科不仅拥有众多的核心技术,而且占有庞大的市场资源,而华为的技术至少比思科相差5年。如果思科胜诉的话,华为很有可能是出师未捷身先困,华为能否躲过此劫,只有法律说了算。
    
     最近两年,中国企业在核心技术上屡屡受到外国公司的起诉,威盛接连遭到英特尔的打压,国内DVD厂商全面妥协,无一不是因核心技术的缺失而自酿苦果。华为被思科推上法庭,再一次警示国内企业:进军全球市场,千万别玩火!
    
     尊重知识产权,是每一个进入全球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企业,都必须恪守的规则。在专利问题上,不是占山为王,就是俯首称臣,没有第三种选择,这也是市场竞争的基本法则之一。窃取他人的知识产权,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编辑 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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