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光污染” 相关规范将于12月1日实施

来源:华强LED网 作者:—— 时间:2010-09-26 14:31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尚未有关于光干扰限制的标准。专家指出,光干扰对居住区、道路交通、行人、夜空、动植物都有影响。当照明装置的光线射入居住建筑的居室,会影响居民的生活和休息;道路周边的各类非道路照明设施因不合适的亮度、照射方向或安装位置,会对机动车驾驶员造成眩光影响,导致其视觉可见度下降;人行道照明灯具的光强分布不合适,会对行人造成眩光影响;照明装置的光线直接射向夜空,或道路照明、夜景照明、室外工作区照明及体育照明等的反射光射向夜空,将影响天文观测;而对动物栖息场所或植物施加过量的、或过长时间的、或光谱范围不合适的光照,会影响其生活和健康。这种情况即将得到明文限制。本市地方标准《室外照明光干扰限制规范》自去年7月征集意见以来,终于正式发布,将于12月1日开始实施。

 

  光干扰规定具体限定值

  标准要求,在住宅周边设置各类照明时,应核算并控制朝向居室窗户的灯具亮度和窗户立面上的照度。标准还要求,在城市机动车道路两侧设置非道路照明装置时,应进行眩光评价;不宜在城市的非商业区和非文化娱乐区设置频繁变换模式的照明。依据不同分类,标准详细规定了照明装置光干扰的具体限定值,包括朝向住宅建筑居室窗户方向的灯具的光强限值;广告标识表面亮度的限值;布置在人行道两侧照明灯具的光强和亮度等。

 

  珍稀树木不得设夜景照明

  标准同时强调了对动植物的光干扰,比如,不应对珍稀树木设置夜景照明;对普通树木的照明应控制光照时间和光照强度;照明灯具不宜安装在树干上,也不应影响植物的根系生长。另外,不宜在动物栖息区域及相关保护区设置夜景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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