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炮轰远方光电涉嫌虚假陈述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 时间:2012-03-17 00:00
记者获得业内人士的一份材料指出,远方光电招股说明书多处信息披露与事实严重不符。同时,爆料人称公司行业龙头地位有自吹自擂之嫌。
精通证券事务研究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厉健律师研究相关材料后判断,如果监管机构最终认定材料属实,远方光电涉嫌违规信息披露,保荐人未能勤勉尽责、未认真履行审慎核查义务,也难辞其咎。
自封的行业龙头?
远方光电招股说明书披露,“根据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简称"产业联盟")出具的说明,发行人远方光电2008 年、2009 年、2010年在LED 和照明光电检测设备行业的市场排名均为国内厂商第一位:其中2010年国内厂商的总产值中,发行人的市场份额约50%。”
作为资深行业人士的爆料人,对产业联盟给远方光电出具的行业地位说明表示严重质疑。爆料人告诉记者,“LED检测设备行业处于LED全产业链条的外围范围,行业规模非常小,国内多家企业具备LED检测设备生产能力,各家都把产销数据作为核心机密,怎么可能轻易透露给第三方机构?”
“LED大产业链上,半导体照明行业、LED芯片行业等中上游细分行业,国际研究机构一般都会对大厂的相关数据进行跟踪,进而发布产业的研究报告。”爆料人对记者说,自己作为LED检测行业的一员,至今没有听说过,有哪些研究机构对LED检测行业发布过权威调研数据。即便是存在研究数据,也应以国家统计局等官方部门发布的数字为准,产业联盟作为一家民间组织,数据权威性令人怀疑。
记者致电产业联盟,求证LED检测行业统计数据来源。产业联盟秘书处相关人员表示,相关数据是产业联盟研究人员对各企业进行跟踪研究而得来,同时也综合了一些业内专家的研究成果。当记者表示希望进一步了解跟踪研究的具体步骤和程序,秘书处人员却没有给出明确回答。
产业联盟“官方”网站“中国半导体照明网”刊登的信息显示: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由国内从事半导体照明行业的骨干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按照“自愿、平等、合作”原则于2004年10月发起成立。目前,联盟拥有来自内地、香港、台湾地区及在华注册外资机构等293家成员单位。
产业联盟相关章程显示,“联盟作为非营利性质,其活动经费主要来自联盟成员缴纳的会费以及赞助等。会费每年缴纳一次,每年6月底前完成,具体会费标准分别为:常务理事会成员2.0万元/年;理事会成员0.6万元/年;普通会员0.2万元/年。”
值得关注的是,远方光电分别是产业联盟第三届常务理事单位、第二届常务理事会员单位、第一届会员单位。
对于招股说明书远方光电披露公司行业数据的独立性,厉健律师产生疑问:“发行人远方光电市场份额及排名是直接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因素,出具相关证明的机构不但要具备公信力,而且与发行人不能有利害关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发行人编制招股说明书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凡是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厉健律师告诉记者,“产业联盟收取会费在先、出具市场份额排名说明在后,产业联盟与发行人明显有重大利害关系,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产业联盟说明、未披露二者关系,可能误导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根据《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发行人远方光电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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