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东莞试验新EMC模式 探寻LED推广之道
来源:LED环球在线 作者:--- 时间:2011-06-10 00:00
一度给LED照明企业带来光明前景的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正遭遇“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境地。
公开报道显示,广东省运用EMC推广LED照明的成功率不足10%.“最关键的还是融资问题。”一位业内人士指出,EMC虽可“俘获”芳心,却拉长了LED照明企业的资金回转周期,也由此使EMC模式遭受冷遇。
日前,作为广东省LED产业联盟的主席单位,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勤上光电)正式试水省科技厅提出的“合同能源管理(EMC)+供应链+金融”的新EMC商业模式。试图通过增加供应链和金融两大环节,一举克服原EMC模式中的融资缺陷,突破LED推广瓶颈。
勤上光电董事长李旭亮表示,目前勤上光电引入的新EMC模式主要应用在更难以攻破的室内照明,一直以政府采购为主的路灯照明暂不引入。
新EMC直击融资短板
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在中国LED照明业遭遇“水土不服”.原本想解决价格高昂的LED照明产品大规模推广难题的模式,并没有收到预期效果。
受制于资金周转难题,LED照明企业并未足够重视EMC模式,反而备受冷遇。此情况同样存在于LED照明推广位居全国前列的东莞。
“主要是资金回收速度太慢了。”东莞市科磊得数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科磊得”)总经理助理黄梅说,EMC模式的主要操作方式是,LED照明企业首先免费向用户提供一批LED产品,用户在使用产品后,把产生的节能效益在一定时期内返还。当返还达到一定周期后,用户将最终拥有LED产品。
实际操作中,EMC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对每年节省的电费,按比例由节能改造的双方分成,逐年返还,直至完成合同约定金额为止,合同执行周期较长;二是每年节省的电费,全额返回给LED照明企业,直至合同约定金额为止。这种模式回款速度快,更受LED企业的青睐。
但不论哪一种,对企业而言,先提供一批价格高昂的LED产品就是一笔巨额资金。实际操作中数以年计的资金回转周期,更让LED企业承受巨大压力。
“新EMC模式将主要解决融资难题。”李旭亮说,新EMC模式最大的特点是将金融机构、担保公司等纳入进来,LED照明企业将不再直接与用户发生资金关系,从而达到最快回收资金的目的。
尝试调整“利益共享”比例
除了引入供应链和金融环节之外,新EMC模式另一大特点是“利益共享”.
负责勤上光电新EMC模式的张经理表示,采用新模式后,将由金融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费用给LED企业,用户再向金融机构支付贷款利息。不过,参与新EMC模式的用户在支付采购费用时,还将享受到LED产品的收益权。
“我们甚至可以和用户一起来分成节省下来的电费。”张经理表示,比如一家企业一年节省了100万元的电费,他们自己将有20万元的分成,勤上光电只收80万元的费用。
张经理介绍,目前勤上光电试水的新EMC模式主要应用在工厂、大卖场、办公场所、酒店、银行等室内照明。
金融机构态度成“关键先生”
据介绍,在目前LED照明产品的推广过程中,由政府采购的比例始终占主导地位。
东莞市百分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邱建平表示,去年百分百LED照明产品营销收入中,政府采购占据80%,而所推广的LED产品中,九成以上是室外照明产品,室内照明产品不到一成。
而科磊得的数据则显示,科磊得目前几乎所有的LED产品推广来自省、市及国家相关项目的采购,在民用LED照明方面仍是一片空白。
“政府采购有资金保障。”黄梅表示,此前莞企也一直在尝试EMC模式推广,但由于资金周转跟不上,省科技厅才发起推广增加供应链和金融环节的新EMC模式。
不过,在她看来,新EMC模式推行的关键在于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态度,它们的参与程度很大程度决定了新EMC模式取得的效果。
东莞另一家LED企业负责人坦言,目前各金融机构对新EMC模式还处在观望中,LED企业也不便全面采用,因为新EMC模式目前还没有成功的案例,还需要经历市场的考验。一位不愿具名的担保公司负责人也认为新EMC模式需建立一套成熟的融资诚信机制,以此保障金融机构的投资风险,这样才会消除金融机构的顾虑,从而积极参与新EMC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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