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中国照明网 作者:--- 时间:2012-02-10 00:00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市容委、城乡建设交通委,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委,重庆市市政管委、城乡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建城[2011]178号)(以下简称《纲要》),有效提高“十二五”期间各地城市绿色照明管理和技术水平,经商部人事司同意,城市建设司决定举办《纲要》宣贯培训班。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国家节能减排宏观政策以及我国绿色照明的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二)《纲要》解读;
(三)城市照明规划、设计及标准规范解读;
(四)城市照明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
(五)实施城市绿色照明的技术措施和方法;
(六)城市照明运行、维护、管理。
二、授课教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相关领导,《纲要》研究与起草组专家。
三、参会人员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照明管理的同志;
(二)各地城市照明管理单位的负责同志;
(三)从事城市照明规划、设计、施工等单位的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等。
四、时间、地点
《纲要》宣贯培训分四期进行,时间和地点如下:
第一期,时间:2012年3月29—30日,3月28日报到;地点:北京市长之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2号院,宾馆电话:010-64922233)。
第二期,时间:2012年5月10—11日,5月9日报到;地点:深圳市。
第三期,时间:2012年6月7—8日,6月6日报到;地点:杭州。
第四期,时间:2012年6月28—29日,6月27日报到;地点:成都市。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8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有关要求
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照明)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或委托照明行业协会组织本行政区的报名工作,并将参会人员名单在每期培训班开始20天前反馈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城市建设司。
七、联系方式
本次宣贯培训班委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承办。
会务组联系人:利岚王颖
电 话:(010)8838696088386916
传 真:(010)88386960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联系人:严盛虎
电 话:(010)58933981
传 真:(010)58933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