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CEO:唱片公司应放弃数字版权管理机制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2-08 18:46
新华网纽约2月6日专电 苹果公司首席执行官史蒂夫·乔布斯6日呼吁全球四大唱片公司在网上销售不带数字版权管理机制(DRM)的音乐产品,认为这将给音乐产业带来新活力。
DRM是一些企业为了在数字时代保护版权而发展出来的新技术,通过加密、内置软件或硬件等方式,限制数字媒体文档的使用权,例如只能用特定播放器播放,或播放时间、次数有限,以防止用户任意复制和传播这些文档。支持者认为这有助于防止盗版,反对者则认为这限制了产业的发展。
乔布斯说,唱片公司90%以上的音乐产品仍通过不带DRM保护的唱片销售,对于剩下的一小部分,用DRM来加以保护意义不大。他认为,如果取消DRM,将会有很多新公司投身于音乐产业,投资成立新的商店、研制新的播放器,这对唱片公司有利而无弊。
苹果公司近几年来的繁荣依赖于其数字音乐业务,占有美国数字音乐市场70%的份额。由于采用了专用DRM技术,从其媒体库iTunes下载的音乐只能在苹果iPod播放器上播放,不能复制和传播。苹果因此在欧洲市场正面临压力,被法国、丹麦和挪威要求开放iTunes。对此乔布斯说,人们应当转而劝说唱片公司销售不带DRM的音乐。
据称,今年3月初,苹果将与环球唱片、索尼BMG、百代和华纳音乐四大唱片公司重开谈判,讨论在iTunes音乐商店销售其产品的合作条款。
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