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应对反倾销的深层思考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 时间:2004-07-05 18:09
(华强电子世界网讯) 分析厦华应对反倾销的过程,我们的视线当然不能只停留在厦华的成功之处,更应超越表象,触及更深层的问题。
首先,既要观察对手,更要监控市场份额。
厦华在此次反倾销案中能先行一步,得益于其营销网络对美国市场的监控。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个预警的问题。但即便是厦华,关注的也只是对方是否有可能会发起反倾销,而不是更为重要的市场份额的变化。
在彩电案中,美方指称,中国彩电在从2000年到2002年短短的两年时间里增长了1166%,差不多接近美国进口彩电总额的20%。这些数据表明,无论是从总量上看,还是从增长速度看,美国人显然要考虑一个市场份额的平衡问题。为什么那么多的中国彩电企业都忽略了这个份额的变化,直到美方提出反倾销的申诉才不得不被动地应对呢?
随着中国企业出口能力的增强,西方国家对华反倾销近年来已经越来越多地超越反倾销本身的意义,更多地显露出市场份额调控的意味。不是你的生产能力强,你的产品价廉物美,你就能够占领市场,就能够成为全球市场的老大。美对华彩电反倾销案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警示:中国企业要想打开美国市场,不仅要像厦华那样,注意观察竞争对手的一举一动,更要对市场份额实施严格监控。要做到这一点,当然也离不开行业协会的协调。
其次,摆脱反倾销取决于能否走出去。
在彩电反倾销案中,厦华在国内同行中得到了最低税率。但我们同时也应看到,厦华的“优势”是与国内同行业比较的优势。从这个角度看,最低税率也是国内同行竞争的结果。道理很简单,美方只会给某一两个中国企业较低的税率。提出这个问题,并非要否定厦华的相对优势,而是为了要更清楚地认识美方发起反倾销者的利益所在。
不久前,韦尔奇来京演讲,他在回答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有关反倾销的提问时说:“日本企业当时遇到反倾销的解决办法就是在美国等国家设厂,海尔也在美国设了厂。因此,我觉得采取投资设厂的办法,既能解决当地的就业,也受到当地政府的欢迎。一个企业只在国内发展是不可取的,中国应该在美国有越来越多的公司,这是一个可持续的战略。”韦尔奇说得没错,但现在的问题是,中国企业一旦离开本土,能否继续保持优势呢?
去年11月,TCL与汤姆逊携手,迈出了中国彩电行业走向海外的坚实一步。或迟或早,中国制造业的一些大型企业都会不同程度地面临同样的挑战。用李东生的话来说,那就是“不走出去连生存的机会都没有”。从这个角度看,厦华和像厦华这样的制造业公司所面临的反倾销威胁还远未解除。
第三,企业与行业协会的关系仍需调整。
国内不少媒体在报道这起反倾销案时都谈到,厦华的成功还在于它能在此案发起后与五河有沟通和协商,并最终达成了让五河加工彩电的协议。厦华已经明确表示,它没有做任何损害其他公司利益的事情。从法律的角度看,厦华与五河的合作也并不违法。
在反倾销案审理的过程中,原告与被告的沟通联系,甚至交易都是十分正常的,也是常见的。其目的当然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的利益。厦华当年在欧洲吃过反倾销的苦头,多年来为应对反倾销苦练内功。这次想出这样的方法来争取最大利益,说明厦华在如何规避风险上又进了一步。从道义上讲,厦华应该事先通知有关部门,但是,这样的合作属于企业的高度机密,厦华没有透露也情有可原。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都有自身利益,不可能采取完全一致的集体行动。
但是,从商会的角度来看,厦华这样做有不妥之处。有商会的人士认为,原告和被告之间可以“私了”,但要在行会指导下,由两国政府签署中止协议,所有被告一起和解,而“一家被告私了是不团结的表现。”
厦华的解释与商会的看法都有一定的理由,在此案已经终裁之后再争论谁对谁错,意义似乎已经不大。重要的是在今后的反倾销应对中,行业协会将如何协调企业,而企业又如何配合,在什么阶段配合,或者是在什么基础上配合,怎么配合才能把大家的利益协调得更好。(本文作者系人民日报社国际部高级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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