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电子调整HDI升级改造项目投资的方式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8-01 18:23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召开董事会,决议调整高密度互连(HDI)印制板产业升级改造项目投资方式。
超声电子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6225.35万元,其中24340万元用于投资高密度互连(HDI)印制板产业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的投资方式原拟采用以募集资金24340万元增资投入该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75%)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并由其实施投资高密度互连(HDI)印制板产业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该子公司外方股东汕华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5%)则按相应比例增资投入资金8113万元,作为该子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超声电子已利用银行贷款和部分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实施该项目,至目前累计投入资金18266万元(全部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大部分设备已试产,预计2008年7月末正式投产。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融资工作时间较长(从2007年3月股东会决议通过定向增发议案,至当年12月募集资金才到户),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较原计划延慢;此间,外方股东的经营资金也发生了变化,其目前仅能投入部分增资款。
因此,公司拟调整高密度互连(HDI)印制板产业升级改造项目投资方式如下:募集资金24340万元中,部分募集资金4350万元(约折合630万美元)以增资方式投入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外方股东按相应比例增资210万美元(约折合人民币145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9990万元暂以项目借款方式投入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按原计划完成高密度互连(HDI)印制板产业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增资款和暂借款的用途不变。
19990万元暂借款将在外方增资的同时,按出资比例完成增资。
超声电子董事会认为,项目投资方式调整的必要性、合理性在于:
第一,本次调整并没有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只是调整项目投资方式,此调整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因为若不进行上述调整,在外资方目前仅能投入部份增资款的情况下,我方按原计划全额增资,那势必导致因外资方持股比例低于25%,而使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性质改变,进而原来享受的中外合资企业“两免三减半”和设备进口免税等优惠税收政策将被取消,从而给企业造成损失;
第二,以部分增资和部分项目暂借款方式投入下属控股子公司完成募股项目开发建设,可以确保项目能按计划实施,同时本公司将向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按银行同期利率收取利息;
第三,外资方也作出承诺,今后每年在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所得的利润分红或根据自身资金计划将其它自有资金作为资本金投入,继续履行原合同书承诺的增资额度;
第四,本次调整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保证上述调整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项目投资方式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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