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审视政府投资TMC的正当性
来源:工商时报 作者: 时间:2009-04-20 23:59
为了执行马英九总统「救DRAM产业」的指示,经济部3月初宣布成立「台湾内存公司」(TMC)。经过一个多月来的规划,TMC营运架构大致成型,预计本月底向行政院国发基金投资审议委员会递件,申请给予不超过300亿元的投资。在最后决策即将作成之前,我们认为主政当局有必要就这项计划的正当性,再作一次严谨的审视。
在自由经济社会,任何企业必须为自己经营成败负责,该倒则倒;除非其存亡影响层面广泛,若无公部门施予援手,可能造成国家社会更大的伤害,否则政府都没有介入救助的正当理由。
马总统在去年年底公开承诺要救DRAM产业,所以获得民意多数支持,原因有三:第一,DRAM是计算机、手机等相关软、硬件产业必备的关键零组件,如果这个行业垮掉,则国内产值逾兆元的IC产业,将完全受制于韩商;第二,6家DRAM业者对银行负债高达3千亿元,如果倒闭,金融机关将受到严重波及;第三,DRAM产业从业员工达数万人,其工作权益应加考虑。以上三点,使得政府出面挽救DRAM产业,具备足够正当性。
事实上,早在民国66年第四季,国内也曾经发生类似的产业事件。当时台湾纺织产业需要的基本化纤原料,五家生产厂商包括华隆、耐隆、国华、鑫新及宝成,也因景气衰退、产能过剩,陷入濒临破产的危机。与现今DRAM产业相较,虽然行业不同、规模有异,但面对困难则一,也同样存在技术来源不同的课题。当时在央行总裁俞国华主导下,通过促成五家合并,政府则出资7亿5千万元购买存续公司华隆的特别股,另提出2亿元贷款。由于政府援助,五家化纤业者渡过难关,后来央行也分期逐步收回投入的资金。
这次DRAM业者面临同样的困难,照理来说,主管部门只要师法上次经验,提供足够资金协助的诱因,极有可能促成国内6家DRAM厂商合并,顺利解决产能过剩的问题。两家国外技术授权厂商尔必达或美光,由于受到全球金融风暴冲击,同样陷于营运困境,此时台湾一家完成合并的DRAM公司与其洽谈技术合作或共同投资,成功的可能性也必定极高。
令人意外的是,经济部并未朝此方向努力,反而提出所谓「台湾DRAM产业再造方案」,决定成立TMC,邀请联电荣誉副董事长宣明智负责筹备。宣明智对外直言反对既有DRAM厂商的整并,也不会给予纾困,并强调新公司主要目标是追求技术自主,「将来再寻求产能来源」。TMC如此规划,立刻引发各界强烈批评,其原因有二:
第一,TMC的筹划来自经济部的授权,且将进一步取得政府资金的挹注,其所提经营计划,自然必须考虑既有厂商现存难题的解决,亦即不仅要达成提升自主技术的目标,还要设法协助面临困难的业者共渡难关,从而一并化解金融机构大额呆账风险及维护员工工作权益等问题。TMC未能三项目标兼顾,却要政府提供行政授权及资金协助,正当性明显不足。
第二,TMC是家新设的公司,不论如何自圆其说,事实上是在既有业者外,再培养一个潜在的竞争对手。如果TMC的资金完全来自民间,也没有政府公权力作后盾,相信外界不会有任异议。如今TMC在经济部支持下,准备进入已经过度竞争的DRAM市场,而且还摆明等待原本岌岌可危的既有厂商倒闭之后,才来接收其产能。在背后支持的政府,其立场自是难以通过舆论的检视。
正因以上两项因素,导致TMC宣布筹划设立之后,外界质疑声音不断。不仅主要厂商之一的力晶董事长黄崇仁公开强烈反弹,另一阵营的南科、华亚科也与技术授权厂商美光联袂宣布拒绝加入TMC。看来透过设立TMC整合国内DRAM产业的原始构想,已经扭曲、变形,即使勉强运作下去,也只是接收一部分艰困企业的产能,国内两大阵营相互对峙的态势并未改变。在政府投入大笔资金后,能否真正达成技术自主,也仍是一个大问号。事情演变至此,政府继续在TMC扮演角色,已经欠缺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此时政府应该重新检讨:整合DRAM产业的计划若要继续执行,就应公平对待各业者,通盘解决现有问题;如果做不到,经济部即须适时煞车,退出参与筹组TMC的行列。在没有政府奥援之下,如果民间人士仍对TMC的前景有信心,愿意继续推动投资设立,那已属市场机能范畴,和政府无关,政府也毋庸承担立场偏颇、正当性不足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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