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实名国际广泛实施 效果显著

来源:通信世界网 作者:华强手机制造网 收编 时间:2010-08-25 10:05

移动通信业务发展历史仅20余年,但由于其使用方便而获得快速发展。截止2010年7月,全球移动用户数已突破50亿。用户一般通过签约后付费和预付费卡两种形式使用移动业务。签约后付费是指用户与移动运营商签订服务合同,先使用业务后付费,为保障付费,便于联系客户、邮寄账单,运营商通常会要求用户实名登记个人信息;而预付费卡业务是指用户预存话费后使用通信业务,运营商没有用户欠费的担忧。并且,为了方便用户(尤其是短期使用的用户)购买,很多国家运营商的预付费卡业务采用非实名销售方式。目前,预付费卡用户在部分国家移动用户中人占有很大比例,2009年底全球预付费卡用户占比达到四分之一。但有一些国家,如日本、韩国等移动市场竞争比较激烈的国家和地区,由于运营商普遍采用机卡合一,或者进行手机终端补贴等方式,移动用户多为签约后付费用户,预付费卡用户相对较少;还有部分国家,如德国,从一开始发展就要求预付费卡的实名登记,几乎不存在非实名登记的现象。

  近五年来,随着手机的高度普及、手机短信应用的深度开发、移动互联网业务的推广等,利用手机进行的违法活动增多,没有实名登记的预付费卡成为犯罪分子用于犯罪的主要工具,这使得很多国家纷纷采取举措,对预付费卡用户也实施实名登记。例如澳大利亚、瑞士、新加坡、南非、印尼和泰国,以及英国、西班牙和坦桑尼亚都先后颁布了新的法规,要求对预付费卡用户实施实名登记。电话实名登记作为治理犯罪、约束违法犯罪行为的有效手段之一,逐渐成为一个趋势。目前,全球电信用户数量排名前二十位的国家,基本上都对全部或部分用户(主要是签约后付费用户)提出了实名登记的要求。

  推动电话实名登记主要特点

  从各国的经验看,推动电话实名登记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政策实施前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法推进。国外实施实名登记的国家,大多在电信法、通信法或通信监听法的法律条款中体现实名要求,据此来推动工作开展。如澳大利亚2000年《电信规则》、德国2004年新修订的《电信法》以及墨西哥2009年《联邦电信法》修订法令等通信相关法律都规定了相应的实名要求;法国1997年邮电部主管给运营商公开信要求实名注册并依法提供用户信息,南非2002年《通信及通信相关信息监听法》要求用户实名登记信息等。

 


  二是重视做好用户信息保护工作。信息保护工作是各国实名登记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多数国家都明确有信息保护的条款或规定。如新加坡在用户通信服务合约中明确阐明了用户信息保护条例及用户信息使用条件等规定,英国实名登记工作全程都要依据《数据保护法》的要求来操作等。

  三是推动用户实名登记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实名登记工作一旦启动,就要坚持不懈的做下去,否则前期工作成效将逐步被湮没。如德国从移动通信发展伊始就坚持要求实名登记并延续至今,其他如英国、美国、韩国等国家的实名登记工作也在持续进行。对于墨西哥等新颁布实名登记规定的国家,在渡过限时补登记的工作阶段后,也都一直延续相应规定,对新增用户实行实名登记。泰国在实施电话实名登记的过程中略显急躁,在技术准备和宣传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开始实施实名登记工作,由于用户办理补登记业务过于集中,难以在原定期限内按时完成,不得不一再推迟限制期,导致整个工作实施效果不佳。由此可见,电话实名登记不是短期内的突击行为,而是一项长期的、持续性的任务。
 

相关文章

资讯排行榜

  • 每日排行
  • 每周排行
  • 每月排行

华强资讯微信号

关注方法:
· 使用微信扫一扫二维码
· 搜索微信号:华强微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