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关于开展校训、校歌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06-19 16:28
关于开展校训、校歌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弘扬我校的办学传统,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提炼建校近60年积淀的办学精神,构建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校园文化内涵,按照我校国家示范校“商贸主题文化校园”特色项目建设要求,我校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校训、校歌(包括歌词和谱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和评选项目
1.校训。校训是学校办学历史与文化的积淀,是办学理念与办学风格的集中体现,是校园精神和价值取向的高度概括。它既要继承学校的精神传统、办学传统和文化传统,又要反映职业教育的办学方针,还要体现学校的办学精神、特色和风格。要求语言精练,言简意赅,彰显特色,易记易懂;并详细说明其设计思路、出处及精神内涵。
2.校歌(包括歌词和谱曲)。校歌是学校精神的载体和校园文化的重要标志,也是树立学校形象、凝聚人心,激励师生开拓创新的精神旗帜。歌词要简洁凝炼、耐人品味,富于鲜明特色、时代感和艺术感染力,充分展示学校的历史底蕴、时代特征和办学特色。谱曲要旋律优美和谐,音域适中,节奏明快流畅,便于传唱,能充分表达出歌词的思想内涵,体现当代风貌和时代旋律,参选曲谱以简谱或五线谱记谱,并附上曲谱的创作说明,能提供作品小样更佳。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包括全校师生)
三、活动要求
1.学校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组织发动全校师生积极参与。 可以个人名义参加,也可以科室、班级为单位集体创作。
2.避免雷同,杜绝抄袭。
3.校训、校歌歌词均应附上设计思路、文本出处及精神内涵等文字说明。
4.应征作品不得使用专利注册名称,一经采用即归学校所有。请作者自留作品底稿,概不退稿。
四、投稿方式及时间
1.投稿可采用书面投稿或电子投稿方式,均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职务(职称)、单位(班级)名称、联系电话。书面稿件一律采用A4规格,请作者在稿件左上方注明“校训校歌征集”字样,寄至(交至)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实训楼309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东路128号)。联系人:黄碧云;联系电话:22841801;电子稿件请发至gdfts.xiaoban@163、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标明“校训校歌征集”)。
2.征稿时间
(1)校训、校歌歌词:即日起至2014年8月30日。
(2)校歌歌谱:2014年9月—12月30日(依词谱曲,届时提前公布歌词)。
五、评选和奖励办法
(一)评选
1.初评:组织学校师生进行初评。
2.终评:由学校牵头,组织校内相关人员和专业人士进行评选。
(二)奖励
对选中的作品分别奖励如下:
1.校训:奖金1000元
2.歌词:奖金3000元
3.谱曲:奖金5000元(投稿时先交五线谱稿及钢琴弹奏电子稿各一份 ;作品确定后,正式交稿时提供合唱版五线谱和独唱版五线谱各一份、制作MEDI小样,提供作品小样DVD二张,此项价格双方协商)
说明:学校有权对初步选中的作品与作者商讨对作品进一步的修改。
欢迎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