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S供应商苛求OEM厂商

来源:国际电子商情 作者: 时间:2002-11-04 17:27

     (华强电子世界网讯) 现金紧张的承包商正在对OEM公司施压,要求OEM公司的产品生产数量必须达到预定的季度目标,并提供更多的预付现金。否则,电子制造服务(EMS)供应商不会签署合约。OEM厂商则希望在外包生产业务时将工厂一起包出去。
    
     新条款中EMS强调生产数量和预付金有两个关键原因。首先,由于经济滑坡,EMS公司在过去两年中获得的价值数十亿美元的合同如今缩水到不及原来价值的一半。另外,EMS承担OEM工厂的固定成本也过于冒险。美国EMS厂商四海(Sanmina-SCI Corp.)总裁Randy Furr表示:“两年前,EMS供应商甘冒风险(收购OEM的工厂),是因为他们认为业务不会下降,并预计这些工厂还能吸引到新的客户。但后来需求成长放缓,产能过剩,而我们又不能将成本转嫁给客户,所以这些工厂最终都陷于亏损状态。”
    
     现在EMS供应商吸取了教训,在接受OEM的设备、工厂和员工时开始设限。市场认为,EMS之所以制订更严格的条件,是为了保障其能实现微薄的利润。EMS供应商的利润率一般在3-5%。Raymond James & Associates公司的分析师Shawn Severson表示:“新签署的合约中包括许多对EMS供应商的保护性条款。如果你要接管OEM的一处设施,则必须要能达到最低产量要求,否则只能关厂。”
    
     但并非所有的人都对EMS供应商的新做法感到高兴。美国电信设备制造商朗讯科技(Lucent Technologies)的一位发言人就表示:“我们对与EMS供应商建立长期关系感兴趣,而不是那些规定了最低或最高产量要求的协议。”最近美国大型EMS供应商旭电(Solectron Corp.)解除了一项与朗讯科技之间的无利可图的代工协议。这份在5月份签署的协议价值20亿美元,为期三年,内容是旭电为朗讯制造光纤网络产品。随后,旭电同意租用朗讯的部分生产设施,并为此支付了9,900万美元现金。同时,旭电还留用了540名朗讯员工。
    
     投资银行美林(Merrill Lynch & Co.)的分析师Jerry Labowitz表示:“由于需求下降,旭电在8月份当季的营业收入只有5,000万美元。虽然不清楚朗讯是否会彻底断绝与旭电的关系,但即使有这一天,它也不会对旭电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冲击。”
    
     Labowitz表示,如果双方中止上述合同,则旭电还能收回已支付的9,900万美元中的部分款项,但其中要扣除生产过程中用掉的存货和所收购设备的折旧费用。旭电发言人表示:“这种做法有利于我们的业务,并建立了一种模式,即我们接收的业务可以经营好,而且必须要为公司创造出合理水平的利润。”
    
     象旭电和朗讯这样探索新型合作模式的企业不乏其人。为了赢得条件更有利的合同,一些EMS供应商正在根据项目时间的长短和总体产量情况来要价。在有些情况下,EMS供应商在接受产品订单前还要求它们的客户手中至少要有12个月的现金储备,这点对初创的OEM公司来说比较困难。而且在签署协议前,EMS公司还要考虑客户的整体财务状况和产品市场的情况。
    

(编辑 林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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