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百强营收增长15% 与跨国公司数字鸿沟凸现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 时间:2003-04-28 17:55

     (华强电子世界网讯) 24日,2003年度第十七届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排序揭晓。2002年,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实现营业收入达5719亿元,比上届增加753亿元,增长15%。其中海尔集团营业收入首次突破700亿元,达710.5亿元。
    
    

规模扩张迅速

    
      电子信息产业是我国开放时间较早、程度较高、竞争比较充分的行业。自1987年第一届电子百家企业活动开展以来,我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总体规模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占行业的比重不断提高。
    
      1990年,我国电子信息行业开始出现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企业,1994年出现超过50亿元的企业, 1996年出现超过100亿元的企业。到2002年底,海尔集团营业收入已经超过700亿元,超过10亿元的企业已经达到88家,超过100亿元的企业达到12家。
    
      产业态势已经向优势企业集中。在产品结构上,1980年代主导产品是电视机、显像管、收录音机等,1987年至1992年百强前5名都是彩电类企业;从1990年代中期开始,百强企业变成以通信、计算机、家电和新型元器件为主导产品的多元化结构,1999年-2002年,计算机和通信企业占据百强榜首位置,在今年新入围的18家企业中,以生产手机为主的通信类企业占10家、家电类3家、计算机类2家、集成电路等元器件类企业3家。本届百强企业中集体和民营企业接近40家。
    
      电子信息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企业的品牌规模迅速扩张。2002年中国最有价值品牌前6名中有4家为电子信息企业,第一品牌为海尔(489亿元),长虹(266亿元)、联想(198.32亿元)、TCL(187.69亿元)分列第三、五、六名。
    
      
首尾差距拉大,竞争激烈

    
      激烈的竞争导致信息产业领域企业差距不断扩大。17年间,百强第一名平均增长速度为35%,入围底限(第100名)企业平均增长率为20%。1987年第一届电子百家排序中上海电视机一厂以销售额5.75亿元夺魁。而17年后的百强企业首位海尔集团营收规模已经达到16年前上电一厂的123倍。第一届百强第一名与最后一名的差距为5.4亿元,到第17届,百强首尾相差700亿元,17年间,差距增长了130倍。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研究部统计分析中心副主任邵春光认为,百强企业第一名和最后一名的不同步增长和“两极分化”现象,不仅反映了百强企业队伍出现“重心”趋前的态势,更反映出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在向规模集中的趋势。
    
      许多上一届入围的企业本届能再次入围,很多都是实施了多元产品发展战略,特别是加强了向通信类产品领域的发展。在开拓国际市场方面,2002年,海尔实现海外营业额10亿美元,同比增长37%,营业额接近世界500强入围线,海尔品牌已经进入全球消费类家电前5名;华为公司全球市场开拓取得新进展,海外产品销售额超过5亿美元,产品累计进入30多个国家,服务于40多个运营商;四川长虹销售彩电1129万台?其中出口397万台,价值4.9亿美元,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彩电销售商。
    
      近两年百强的更新率达到18%-19%,2003年度电子百强排行榜出现18张新面孔。不过,各年中百强前10名企业变化不大,上届前10名到本届只有一家退出,而后20名企业变化剧烈,上届81-100名企业中有15家落选。
    
      
数字“鸿沟”

    
      尽管我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取得了新的突破,但与IT界跨国公司相比,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见表)。
    
      首先表现在规模实力上的差距明显。2002年我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营业收入总额为5719亿元(合692亿美元),还比不上同期IBM的营业收入;百强实现利润总额231亿元(合27.9亿美元),为IBM同期利润的52.7%。具体到单个企业,从营业收入规模上看,百强第一名海尔的营业收入只有同期索尼的1/6左右,不足韩国三星电子的1/4。从盈利能力上看,海尔实现利润27.4亿元(合3.3亿美元),仅为同期IBM利润的1/16,不到微软的1/23;百强中利润第一名联想集团利润仅为2002年微软的1/28、IBM的1/20。从营业收入利润率来看,海尔为3.85%,华为达到7.2%,而三星电子为15.8%,思科是10%,微软则高达27.5%。并且,由于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市场竞争的加剧,我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相对盈利能力出现了下降的趋势。本届百强一共实现利润238亿元,比上届减少5.1%,总体营业收入利润率4%,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降到1995年第9届百强以来的最低点。
    
      其次是技术及研发上落后于跨国公司。2002年信息产业部发布的《中国信息技术专利态势报告》中指出,我国企业信息技术专利申请量远少于外国企业,特别是在移动通信、集成电路和数字电视等核心技术领域,我国企业申请的专利数量尚不及外国企业的1/10,1997-2001年电子信息前10家企业累计申请3886件专利,与IBM公司2002年一年申请的专利数量相当(3288件)。
    
      技术专利差距的主要原因是我国企业研发投入资金不足。近年来,虽然我国企业逐步加大研发投入,但在投入规模上与跨国公司还存在巨大差距。2002年,我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总额217亿元(合26亿美元),尚不及同期IBM的60%,微软的50%。对于这一现象,邵春光认为,多数企业觉得研发投入不仅风险大,而且即使投入有限的研发资金也无法与跨国公司相提并论,无法与之进行技术竞争,索性干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营销方面,在核心技术上宁可给跨国公司“打工”。长期下去,必将导致信息技术创新上的“马太效应”。
    
      邵春光指出,目前我国进入全球500强的企业,几乎都带有垄断的性质,没有一家是真正在自由市场竞争中成长起来的,靠政府可以做大,但是靠政府做不强;在我国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的今天,以行政命令或手段进行重组和并购减少,以企业战略需要的市场行为更能够充分发挥积极性,真正提高企业重组或并购的效果。
    
(编辑 林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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