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名牌”
来源:中国营销传播网 作者: 时间:2003-05-29 00:13
(华强电子世界网讯) 强势品牌所体现出的市场开拓力、资产的潜发力以及资本的扩张力,已愈发成为左右人们消费行为的重要因素。
上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中国的市场竞争便进入了品牌力时代,在国际品牌亲临中国市场的“示范”下,国内企业的品牌意识逐渐增强。
欲打造强势品牌,就必先成为名牌。而正是这区区的“名牌”二字,成了众多企业盲目攀比的指标。现在国内很多企业都为能将自己的产品冠以“中国名牌”、“中国公认名牌”乃至“世界名牌”而乐此不疲,甚至不择手段。随意浏览当下的广告,“名牌”之音绕耳不绝,笔者常不禁心生疑惑,中国企业的发展当真在短短数十年间就已经“超英赶美”?一旦笔者在世界500强的名单中探个究竟,却是疑惑不再,转而羞愧难当。
在国内企业追逐名牌之风愈演愈烈之际,一家民间团体却发出一声断喝:
2003年3月26日,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简称促进会)向社会公布了一份“黑名单”,在其所列的40家企业中,不乏我们耳熟能详的名牌,如格兰仕空调、梦特娇皮鞋、圣大保罗服饰等,这些企业被指涉嫌无根据“世界名牌”、违规“中国名牌”或“中国公认名牌”等。
此举一出,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名牌”这张虚幻的幌子曾经所掩盖的诸多问题络绎呈现。
国人名牌情结的理性?
何为名牌?按一般的理解,名牌就是高知名度、高美誉度、高品质的、满足消费者需要的商品。但对于名牌的评选,国内至今并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而在国家工商总局看来,世界名牌、中国名牌、中国公认名牌都不具法律概念,工商局只对注册商标和驰名商标进行保护。
“没有标准”的另一层意义便是可以有无数的“自定义标准”,据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何中国的“名牌”满天飞了。
国人对“名牌”的顶礼膜拜,也并非事出无因,总体上讲是对市场缺乏足够的判断和信任。从大多数企业主的角度来说,对消费者心理把握心中没底,对消费者需求的分析及迎合做不到位,对商品信息的传播乏术等等原因,导致心中难免“发慌”,而扣上“名牌”这顶高帽之后,似乎上述的问题均迎刃而解;对于消费者而言,基于品质、服务等诸多因素,在同质化日趋严重的当今市场,常常于徘徊中无从选择,而往往终端的“临门一脚”,“名牌”都能成为促成消费者行为的关键因素。
当国人将“名牌”当成精神层面的商品之时,趋众的心态使得多数人的心理愈发非理性。但不论品牌也好,名牌也罢,其最主要的作用还在于突出产品本身,而产品的立身之本则在于品质。
国人名牌情结的非理性,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因素,即行政权力。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樱雪20万买名牌”口水大战即为明证。樱雪作为中山市一家知名度不高的燃气具企业,接连夺得2002年中国名牌产品与2002年广东名牌产品的殊荣,引起业界一片质疑之声。樱雪董事长坦言,在中山市技监局的领导一再鼓励下,为了响应市政府的名牌工程,用一个晚上很仓促地完成参选资料,拿个省名牌在意料之中,但拿到国家名牌,这份惊喜的确意外。
可以这么说,如果产品的质量、服务承诺、外观设计等达不到消费者需求,纵然拉来一面“名牌”的大旗,除了短期能够蛊或消费者眼球之外,长远地立足市场又能从何谈起?
笔者至今对李岚清的质量兴国之言记忆犹新,而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紧随公布“黑名单”之后,也发表声明表示涉嫌违规宣传的上榜企业的产品“并非质量不好”。因此,笔者以为,企业想尽各种办法“做秀”,最根本的目的在于销售,当一款产品占据大量的市场份额,真正以质取胜时,恐怕不用企业自己宣传,在消费者心目中已成为当之无愧的“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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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名牌”泛滥的年代,“名牌”的价值已经大打折扣,就像一堆贱卖滥卖的处理品。众多国内企业都爱与世界强势品牌作比,但往往陷入一个对比指标的误区,即众口皆碑的名气。众多国内企业只看到世界强势品牌现在的位置,而一概不论它们为何能到达今天的位置。
实施名牌战略,国家的这个大方针并没有错,问题出就出在战略的执行上。一些企业乃至行政机构常脱离市场而大谈“名牌”,在他们眼中,把名牌战略看成一款简单且一厢情愿的游戏,根据他们的逻辑,只要有某某机构的赐封,再加上媒体的渲染和传播,就可告成大功。
在这条简单的逻辑链中,各种名牌的评选机构充当了推波助澜的重要一环。当各式的“名牌”如日化用品般琳琅满目的陈列在消费者眼中时,消费者在完成其消费行为之前,势必要分辨出“名牌”这张招牌的优劣,而为这些“名牌”背书的评选机构的权威性此时便成其最大卖点。
榜上有名的“大自然地板”在“王海在线”发表声明说:该产品曾于2001年被“中国社会调查所”评选为“中国名牌产品”,并获得该委员会颁发的“中国名牌产品”证书;而早在1998年,“国家计算机调查研究中心”就曾授予万和“中国热水器销量第一”的金牌。
对此“滥评”现象,“促进会”法律事务部部长李敬凯强调,合法有效的中国名牌产品只有两类,一是“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由国家质检总局授权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简称名推委)进行;一是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名牌产品的评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牌战略推进机构进行。
而“名推委”宣传部长冯广平则认为,“名推委”才是中国名牌产品评选的“唯一机构”。
“名推委”与“促进会”虽然没有业务关系,但都统属国家质检总局领导,因此,针对此次名牌风波,有舆论认为,说穿了,就是一个来头更大的评选机构把其它机构给“灭”了。
于是有人提出这样的疑问:被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名推委”到底有多大的权力评名牌?评名牌到底谁最有发言权?
如果按“促进会”的说法,“除‘名推委\’之外,其它各种形式的名牌评比、评价行为、评比结果都是非法无效的。”那么,作为一家1994成立的社会团体组织,本身只是一个舆论监督机构的“促进会”是否又有权公布“黑名单”?有法律专家就指出,社团组织不代表政府职能部门,不能行使该处罚权。
值得国人借鉴的是,国外类似的活动只限于民间组织进行,他们的工作仅仅只是统计一段时间内各种商品销售情况,而并不评比所谓的“名牌”。诸如索尼、柯达、可口可乐、微软这些企业从来不自我标榜为“世界名牌”,但是市场、消费者都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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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是此次“名牌风波”的重要当事人之一,“促进会”所公布的“黑名单”经媒体传播立即引起强烈反响,对上榜企业带来一连串不小的“打击”:
格兰仕称,事件发生后,各地媒体、工商管理部门纷纷要求对格兰仕进行调查,经销商、消费者也纷纷来电咨询,甚至要求退货,致使对即将步入销售旺季的格兰仕空调销售带来了严重负面影响,直接经济损失将达1亿元,品牌的损失更是不可估量。
而法国梦特娇公司则表示,该公司已接到若干代理商的紧急退货要求,而许多终端厂家更是不让产品进场……
被列入“黑名单”的众多知名企业,大多表示不满,并大呼冤枉。格兰仕、梦特娇、圣大保罗等企业负责人均表示,“促进会”称其涉嫌无根据宣传,都是源于两三年前的事,并且都出自经销商的个人行为。因为个别经销商出现了“世界名牌”这样的宣传,媒体就认定并公布生产企业的品牌是无根据“世界名牌”,这是对消费者的误导。经销商把话说“大”的行为,与生产厂家是否有关,新闻媒体在报道时为何如此之“不慎重”?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表示,就世界名牌风波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企业界将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力!
法律专家也对媒体上“黑名单”公布行为提出质疑,并指出,在一个法律空白的地带这样做是轻率的,很难避免错判误判的情况,不小心就会毁掉一个很好的企业。
针对上述强烈反应,“促进会”认为是由于一些媒体曲解了“促进会”的“本意”。
“促进会”为此在其网站主页上发布正式声明称:希望新闻单位不要随意更改事实真相,将‘个别错误\’放大成企业的普遍行为,要将无根据‘世界名牌\’与‘假名牌\’严格区别开来,杜绝出现夸大、片面、甚至断章取义的报道,切实维护企业的利益。这无疑是给了相关媒体一记尴尬的耳光。
企业树立品牌是非常艰苦的过程,这种“无根据”的报道,不能光看到它所谓的“新闻效应”,其更关乎新闻媒体的责任感,甚至企业的生死存亡。
格兰仕方面如此说道:作为全球最大的微波炉和光波炉制造商,格兰仕从来没有宣称自己是世界名牌。未曾想,在和世界品牌浴血奋战的时候,仅仅因为一个灯箱,仅仅因为一个个体户几年前的行为,经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曝光”,而使整个企业受到重创……
当读到这番话时,笔者心情陡然变得沉重起来,媒体的朋友们对此不知又该作何感想?
对于媒体的行为,笔者不做过多评价,但想要提醒的是,媒体绝不应该越来越“狗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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