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对LED产品供应商做了特别要求--LED照明产品必须纳入“东莞市优先采购产品清单”;LED照明产品供应商及协议供货价格应该通过招标产生等等。
补贴标准与额度方面,政府将每年选择重点区域分批实施相关示范工程,市财政按照经核定的LED灯具价格的10%给予补贴;非政府单位、企业参加示范工程并采购符合东莞标准的,按LED灯具价格的30%给予补贴。
单项工程灯具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项工程灯具总额在1000万元到5000万元之间的,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单项工程灯具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申请审批:
冒领补助3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办法中说,每年3月和9月受理申请,有意愿申请的人士可以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三份经市城管局审核同意后送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
而纳入年度示范工程实施计划的项目,超过实施期限半年仍未能完成的,市科技局不再受理其补贴申请。
市科技局会同市城管局对申请补贴的LED照明产品示范工程项目进行审核,确定拟补贴项目名单及额度,并送市财政局复核。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经费的行为,一经发现,由市科技局、市城管局和市财政局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撤销项目、追缴项目经费、3年内取消申请资格和将其及相关责任人列入不诚信名单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