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钧—— 保护私人财产根本在于修宪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 时间:2003-03-07 19:26
(华强电子世界网讯) 九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保育钧认为,保护私人财产不是阶段性任务,不是权宜之计,它是整个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战略任务。同时,保护私人财产又是一个系统工程,首先要以法律做保证,宪法要有明确的规定,因此,要按照十六大精神修宪。
十六大第一次明确要求“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2002年12月23日,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的民法典草案,第一次明确规定了私人所有权。“民法提出保护公民的私人财产不等于就不需要再修宪。民法是不能取代根本大法的。民法是基本法,民法改了,宪法不改就不配套了。根本问题还是修宪。”保育钧另一方面又指出:“即使宪法修改了,明确保护公民的私人财产,民法中也有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私人财产,社会上违法乱纪的现象仍难以避免,因此,还要严格执法。
(编辑 林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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