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志敏—— 保护私人财产要做好三方面工作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 时间:2003-03-07 19:19

     (华强电子世界网讯) 全国政协委员、市总商会会长梁志敏认为,要完全使私人财产得到保护,必须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尽快对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私人财产给予同等法律保护。市场经济是一种平等经济,明确财产所有权首先是为市场竞争提供平等的法律前提。二是全社会要建立私人财产所有权的观念。一些人们把社会贫富不均现象的出现归罪于富人,认为是富人掌握了过多的财富。实际上,现在的贫富差距是发展的差距,是发展的快与慢的差距。缩小差距的办法不是抑富,不应该阻止先富的人们去发展,而是帮助贫困的人们加快发展。三是要采取配套政策和措施,将保护私人财产落到实处。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和对外贸易等方面,都应采取措施,对发展私营经济和保护私人财产给予合法的法律保护,以实现公平竞争,保护竞争结果。
    

(编辑 林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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