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氟令7月1日正式实施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6-25 17:49

     6月13日,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生产、销售、进出口以氯氟烃(CFCs)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指出,自2007年7月1日起,任何企业不得生产以氯氟烃(CFCs)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电,不得在家电生产过程中使用氯氟烃作清洗剂;自2007年9月1日起,任何企业不得销售以氯氟烃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从2007年9月1日起,禁止进口、出口以氯氟烃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和以氯氟烃为制冷工质的家用电器产品用压缩机。
    
     《公告》强调,适用范围包括家用电冰箱、冷柜、家用制冰机、家用冰淇淋机电饭锅、电热水器等产品;本《公告》所适用的氯氟烃是指包括CFC-11(CFCl3)、CFC-12(CF2Cl2)、CFC-113(C2F2Cl3)等、所有可用作制冷剂、发泡剂、清洗剂的氯氟烃类消耗臭氧层受控物质的一种或几种。
    
     来源:中国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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