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骗术之二:盗用他人资料 改头换面
来源: 作者: 时间:2010-06-11 17:00
潘先生是浙江一家电子元器件公司的老板,最近几个月,公司总是不断地收到全国名地发来的传真,大致的意思是:货物订金已付,怎么还没有发货。
开始,潘先生以为自己公司与这些采购商并无交易,猜想是人家发错了,没怎么在意。后来,这种催货的传真越来越多,更奇怪的是,公司帐号上经常出现来历不明的汇款,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
潘先生开始重视起来,经过与这些催货者联系,终于弄明白个大概:
原来有另一家“***科技有限公司(简称A)”(事后查明该公司未注册),A公司在一些行业交易网上注册,将潘先生公司的主页当作自己公司的主页发布。并发布供货信息,其供货的产品与潘先生公司产品一模一样。因为公司名称与潘先生公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称相似,看上去让人感觉这是同一家公司的两个不同机构。网页上的地址留的是潘先生公司地址,电话联系人是业务经理刘某(后据查,潘先生公司并无此人)。
当一些采购商通过网络搜索,找到A公司发布的产品时,就通过电话与刘某联系,刘某向采购商提供样品,采购商满意,需要下订单时,刘某让采购商先付一笔订金。在这过程中,刘某向采购商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公司银行帐号等,以证明A公司的真实诚信(事后查明,这些营业执照、注册号、银行帐号等都是潘先生公司的)。
那么刘某的A公司是如何从中行骗的呢?关键环节在增值税发票上。
在采购商通过银行交付订金时,刘某提供了两个帐号,并对这些采购商说,一个帐号需要开增值税发票(潘先生公司真实银行帐号),一个帐号不需要开增值税发票(刘某公司帐号,其实是刘某私人帐号)。暗示如果把款汇到不需要开增值税发票的帐号上,还会在价格上有一些额外优惠。
于是,一些需要增值税发票的采购商把订金打到了潘先生公司帐上,一些采购商“希望在价格上有额外优惠”,就把订金打到了刘某A公司帐上。
这就是潘先生公司经常出现不明汇款的由来。发觉受骗的采购商再找刘某,刘某失踪,通过执法部门查刘某银行帐号,帐上钱款早已被提一空。
上一篇:常用骗术之一:供应商屡次推迟发货
下一篇:一字之差 “订”与“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