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OS压敏电阻符合欧洲电气和电子行业最新安全标准
来源:国际电子商情 作者:—— 时间:2010-07-28 09:14
近几年,欧洲电气和电子行业对冲击保护器件(SPD)的安全标准进行了数次修改——在某些情形下甚至做了重要的修改:EN 60950-1的第一版规定强制性使用冲击抑制器。同时,产品还需满足当时适用的UL 1449标准中有关瞬态电压冲击抑制器(TVSS)的要求。
EN 60950-1的第二版规定,用在初级电路中的压敏电阻必须满足IEC 61051-2或新颁布UL 1449第三版的要求。在用于UL认可设备并被归为安全关键元件的非压敏电阻型冲击抑制器,仍必须符合新颁布的UL 1449要求。
爱普科斯生产的宽系列压敏电阻符合新颁布的UL? 1449增补要求。此过压保护标准第三版于2009年9月29日开始生效。
UL 1449第三版的修订内容
2009年9月,UL(美国保险商实验室)颁布了最新的标准——UL 1449第三版,适用于SPD型保护元件,并完全取代了以前的版本。从即时起,所有面市的设备必须符合上述新要求,以获取UL质量认证标签。关于此标准,它将对买家和研发者产生如下三个方面的重要变化:
首先是一些术语的修订。自此,TVSS(瞬态电压冲击抑制器)一词将被SPD(抑制保护器件)所取代。此外,UL 1449第三版已成为美国国家标准(ANSI)。第二,标称放电电流在规格书中有注明。目前,电压限值测定在6kV和3kA。第三,SPD又被细分成1、2、3和4类。测试电流以及电压测试程序也有变化,占空比现在依据标称放电电流来执行。
类型1的爱普科斯方块式和带式压敏电阻,额定电压达1100V,额定电流达20kA。
对现有设计的影响
由于IEC 60950-1首次关注了IT设备中冲击抑制元件的使用情况,因此SPD新要求将产生巨大的影响。对于IT业的电源制造商以及在初级电路中连接电源和集成于SPD电源中的其他IT设备的制造商而言,必须考虑这些要求。
因为初级电路必须使用抑制冲击的专用压敏电阻,所以该标准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其他保护型元件,如气体放电管或非线性电压电流特征的半导体元件,将不归在VDR范围之内。所以,这些其他元件在初级电路中的使用将受到限制。
类型2的爱普科斯片状压敏电阻,右边的压敏电阻可提高降额和多脉冲能力。这在压敏电阻上标识为K1。
UL 1449第三版适用于必须反复将50/60-Hz电路中的瞬态电压限制在1000V的设备。根据设备是否安装在电气系统内这一前提,UL 1449第三版划分出四种类型SPD设备。
类型1 涵盖了与安装在主保险丝之前或之后的电源线有永久连接的设备。它涉及作为无外部冲击电流保护而规定使用的SPD器件。这就意味着,它们的位置处在变压器的次级侧和保险的电源侧之间。对UL 1449第三版颁布之前指定为次级气体放电管并主要用在美国的那些元件,此类SPD器件与其最为接近。
类型3的爱普科斯片状压敏电阻,此类压敏电阻额定电压为115V至1000V。设计用于3kA的短路电流。
类型2 指与电源线有永久连接并安装在主保险丝之后的设备。此类元件也可用于包括接线盒在内的保险负荷侧。类型2因此替代了硬线连接的TVSS。从而可以使用与类型2组合的外部电路断路器和保险。此SPD器件与UL 1449第三版颁布之前指定用作TVSS的保护型元件最相对应。属于类型2的器件包括自动电路断路器、手持式干燥器、马达和电源。
爱普科斯降额改进型多脉冲压敏电阻S14 MP和S20 MP属于类型2应用范围,它们具有如下优点:重复受到脉冲冲击时,终端电压表现稳定;适合低幅、频繁发生过压脉冲的应用;适合在UL 1449第三版下类型2压敏电阻的应用符合IEC 60950-1 Rev 2附件Q和IEC 60065:2002第14.12节。
类型3 指SPD。SPD直接用在电源线上,并且通过至少10米长的导线(IEEE C62.41-199类型A)与控制面板连接。10米线长度不包括附在SPD上的导线部分。类型3包括线缆连接、直接插入插座或集成至插座等形式的SPD。如果类型3元件没有像类型2元件一样进行测试的话,则类型3元件也无需进行标称电流释放测试。其他的例子包括复式插座或电子设备所用电源。还应注意的是,这些测量是在短路电流IK而不是额定电压IN的条件下进行的。
类型4 指的是以分立元件或元件集成形式出现的SPD。因此,在爱普科斯,类型4的元件为单一、分立的金属氧化物压敏电阻,或者是由几个SPD元件构成的模块或子系统。这些元件包括爱普科斯生产的金属氧化物压敏电阻、电容器和保护型元件。据此,类型4可为元件级的SPD或者是按照应用环境(类型1,2和3)进行测试、由数个元件组成的SPD子系统。
标称放电电流
UL 1449第三版所阐述的其他变更包括标称放电电流测试和后续占空比测试。对于类型1的SPD,标称放电电流由厂家选择,可为10kA或20kA,而对于类型2的SPD,标称放电电流可为5kA,10kA或20kA。按照厂家所选标称放电电流,元件需经受15次脉冲冲击。
如要通过测试,元件将不得在测试过程中出现短路或起火的危险。此外,在过电压路径中,不得有任何空隙。此包括所有补充性内部或外部冲击保护元件,如保险和断路器。
标称放电电流测试包括所有内部或外部冲击保护元件。为了保护长期过压负荷中的过压保护元件,许多研发者规定和使用外部冲击电流元件。为了通过新测试,内部或外部冲击保护元件必须按照厂家所选的标称放电电流经受15次脉冲冲击。标称放电电流已经在SPD的类型牌上注明。
限压测试
在UL 1449第三版中,限制电压测试使用6kV/3kA组合波冲击,确定SPD的电压保护等级(VPR)。该测试类似于UL 1449第二版中确定抑制电压等级(SVR)的测试。两者之间的关键区别在于,第三版使用的规定测试电流强度是第二版的六倍。如此高的电流值即意味着限制电压也会大幅度提高。更高的电流导致更高的限制电压。也就是说,VPR为700V、UL 1449第三版要求测试的元件,不会比VPR为400V、按照UL 1449第二版测试的元件所显示的限制电压高。
小结
综上所述,驱动系统和大型元件厂商可能需要升级类型2的压敏电阻,如果原来使用直径小的压敏电阻或者根本没有使用的话。使用5mm、7mm、10mm或14mm或者铜制外壳SMD压敏电阻的SPD (TVSS)厂商,可以考虑将压敏电阻升级为适合类型3的应用。
除了直接工作于UL 1449第三版的客户外,UL 508C、UL 840、UL/EN 60950和UL/EN 60065终端标准可能受到影响。
爱普科斯生产的过压保护元件品类广泛,几乎可适合于所有应用场合。为了保证应用和设备的正确分类,爱普科斯建议研发者与当地UL合作方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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