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终止合资公司,“EMC模式”告吹

来源:高工LED 作者:--- 时间:2011-12-30 00:00

led

【高工LED专稿】

【高工LED 记者报道】12月30日,洲明科技(SZ.300232)发布公告称,公司决定终止今年8月18日与铁岭方向集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深圳市签订的《深圳(向明)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协议,并签署《合同解除协议书》,解除相关权利及义务。

根据此前双方签订的协议协议,洲明科技以货币出资2450万元(自有资金),占总出资额的49%,占向明能源股份的49%。方向集团以货币出资2550万元,占出资额51%;占向明能源股份比例为51%。

合同签署后,双方针对《出资人协议》的约定,各自开展推进工作。但合作各方在随后的筹备过程中,由于协议约定的一些保障EMC实施的由合作方提供有效资产作为抵押担保等风险控制、寻找第三方金融机构对EMC项目融资等的实施条件不成熟,导致履行《出资人协议》时机不成熟。

洲明科技董事长林洺峰在接受高工LED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EMC模式对企业、制造商、厂商三方是一个共赢模式,但由于目前时机不成熟,我们从签合同开始到终止合同,也一直没有对外推广。目前也没有再继续和其他EMC模式的企业合作计划。”

他同时表示,目前国内也有很多企业都有做EMC模式,但是很少有企业能做成功,最大的原因就是EMC模式中涉及的后续款项支付问题,生产企业无法确保应收账款及时回款。

据高工LED记者了解,目前国内一些中上游以及转型LED照明LED企业受限于短期无法快速建立自己的销售渠道,因此多数希望能够借助EMC模式快速打开工程照明市场。

除了洲明科技,另一家上市公司三安光电(SH.600703)也在今年9月份宣布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 家公司合资成立福建省绿色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主营业务就是为承接绿色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这种在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公司才与客户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的模式,“由于具体实施细则还不够完善明晰,使许多LED企业处于崩溃的边缘,难以做大做强。”厦门LED促进中心主任何开钧对记者表示,“另外,传统的照明标准是按照太阳光、白炽灯等连续光谱制定的,而LED发出的光是单色光,以往的标准有一定局限性,需要重新制定光源标准,才能实现LED的大规模产业化发展。”

据近日高工LED产业研究所对国内近百家照明企业的调查发现,近八成的企业不认可EMC模式,其中不认可且从未采用EMC模式推广LED照明产品的企业占42%,不认可但曾经采用过EMC模式的企业占37%,而认可EMC模式的企业仅占21%。

面对巨大的LED照明市场,大多数企业并没有对EMC模式寄予过多的期望,37%的企业在采用EMC模式推广LED照明产品后,不看好EMC模式,原因主要是EMC先使用后付款的模式导致项目维护成本高,回款周期长,对产品质量、企业的技术和资金周转能力都有严格的要求,加上项目规模不大,每期都要为了小额的应收账款浪费大量精力。部分采用过1-2次EMC模式的企业表示,采用EMC模式推广LED照明产品仅是出于宣传企业形象的目的。

截至记者截稿时,今日洲明科技(SZ.300232)收盘报16.01元,微张1.65%。

相关文章 led

资讯排行榜

  • 每日排行
  • 每周排行
  • 每月排行

华强资讯微信号

关注方法:
· 使用微信扫一扫二维码
· 搜索微信号:华强微电子